LOL玩家起诉腾讯负面游戏被封后败诉:自称玩得好。
据上游新闻近日报道,90后《英雄联盟》玩家戴某因“消极比赛”被系统封禁七天。他认为自己只是一个平庸的玩家,于是将运营商腾讯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清除封杀记录,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500元和一张游戏皮肤,并公开赔礼道歉。结果戴一审二审均败诉,法院认定职称处罚合理合法。
对于腾讯认定的“负面游戏”,戴辩称自己不是“负面游戏”,而是“菜”:“游戏战绩可能会受到游戏位置、英雄选择、游戏操作、任务、战略战术等因素的影响,但不能成为判定负面游戏的证据。”同时,他也认为“游戏玩家的报道只代表玩家的认识,不代表客观事实。"
但腾讯公司提交的证据显示,在四场比赛中,戴因违规被四个不同用户(包括戴的队友和对手)举报,腾讯公司后台程序对四场比赛中涉及的戴账号的参数进行分析计算,以确定戴的负面游戏行为。
因此,南山区法院一审认定:“本案中,被告(腾讯)提交了(2020)审签证字第。027815-027816.
号《公证书》显示,原告游戏行为被四个不同用户举报为违法行为,被被告后台程序判定为负面游戏。被告对原告账户进行一定时间封闭的处罚措施合理合法,原告的相关主张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关于原告的诉讼请求(2020)沈倩证字第
027815-027816
编号《公证书》公证数据可能有变动。被告是英雄联盟游戏的运营方,不需要为了关闭原告账号而修改相关游戏数据。故本院对原告意见不予采纳。“南山区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戴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在腾讯公司对用户举报的事实和后台程序的分析结果提供了公证证据,且没有证据和线索表明本案存在后台数据修改的情况下,已经可以确定待证明的戴存在不良竞争行为的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一审法院认定相应事实符合前述司法解释。由于腾讯采取的游戏账号短期封停行为符合双方约定,未超出合理范围,本院对一审判决结果予以确认。最终,深圳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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